限定、拋棄繼承時限 延長為六個月(第二冊第6課...繼承) 限定、拋棄繼承時限延長為六個月 更新日期:2008/12/01 18:55 特約記者高玉如/台 太平洋房屋北報導 【特約記者高玉如/台北報導】立法院 個人信貸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民法繼承編條文修正,將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 新成屋繼承時限,由三個月延長為六個月。至於立委吳清池主張應修改為「全面以限定繼承為原則」條?九份民宿憛A則在法務部認為窒礙難行下,未能通過。 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、張慶忠、林建榮等人提案,修正民法繼承相關規定, 花蓮民宿將現行以概括繼承為原則、限定繼承為例外的規定,修改為全面適用限定繼承,繼承人並應在主管機關通知繼承事實發生後,六個月內呈報法院,主張 婚禮佈置限定繼承。提案主要理由,在避免發生父債子還的不公平情況。 法務部則提出反對意見,認為目前不宜輕率修法。次長吳陳鐶報告時指出,目前每年繼承案件約十四 ARMANI萬件,如果依吳清池委員版本進行修法,則依限定繼承相關規定,則所有繼承案件都將直接進入遺產清算程序,清算期間不能處分遺產,對財產情況單純的繼承人而言,反生不便。 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也 室內裝潢認為,全面採限定繼承為原則,應該考量對銀行授信制度的衝擊,會不會對金融海嘯下的銀行產生負面影響、造成銀根緊縮的後遺症?修法應該慎重。 討論結果,在法務部反對下,僅通過修正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繼 太平洋房屋承之時限,由三個月延長為六個月;並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法務部兩個月內提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的修法意見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個人信貸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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